市民建:
贵委提出的“关于落实长虹桥运管单位的建议”的提案收悉,经研究,答复如下:
2013年初市委、市政府做出建设里运河文化长廊的战略决策。几年来,在沿线各区政府(管委会)和市水利资产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,里运河文化长廊沿线一批批项目逐渐建成,为里运河两岸增添了靓丽风景,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美休闲游憩空间。
城市建设“三分靠建、七分靠养”。为妥善解决建成项目的运营维护和长效管理问题,自2014年以来,我办未雨绸缪,一直致力于推进建成项目接管问题,与相关区政府(管委会)、主管部门、建设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和探讨,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形成了接管方案初稿。2016年底,市政府出台了《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和清江浦区有关事权的通知》(淮政发〔2016〕180号)和《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》(淮政发〔2016〕182号)两份文件,对市、区事权划分、建管体制等进一步予以明确。我办根据文件规定,结合里运河文化长廊建设管理实际,对接管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,已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。贵委提出的长虹桥接管问题,我办已在接管方案中建议由清江浦区政府负责接管,待市政府统一批准后实施移交和后续管养。
感谢市民建对里运河文化长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市里运河办
2017年9月7日